天津宁河宁河县集中支付系统设备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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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有关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宁河县财政局集中支付系统网络设备(项目编号:NHCG*******)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询价文件发放时间: **** 年 *月 ** 日至*月*日。*. 询价文件发送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供应商一次性缴纳保证伍万元整,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日内无息退回,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验收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产品质量问题无息退回。*、 开标: **** 年 * 月 *日上午 *点 (报价单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自行封闭,请于开标时间之前递交与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整*、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交货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保质期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其他要求*.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二、报价要求(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收取费用本项目免费服务。五、采购人宁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号六、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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