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佛山市杰之晟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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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请你单位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退回应承担的李志伟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因你单位未依法向工伤职工李志伟(身份证号码:******************)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李志伟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支付应由你单位支付李志伟的工伤保险待遇******.**元。我局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向你单位作出《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要求你单位收到追偿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我局先行支付李志伟的费用******.**元退回到我局社会保险基金账户,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业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室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