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NK-F00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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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NK-F***)成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一、项目编号:ML****-NK-F***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第*包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金额(万元)评审得分******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张兴庄大道**号*********************-*************.**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第*包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天津穗***********.**天津鹏***********.***天津***********.**四、主要标的信息第*包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类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号*.售后服务:对于不满意的食材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食材及时退回。 *.保险:建议在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因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供货结算价款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供货总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食材采购及配送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材配送的卫生与安全。五、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张健,程杨 采购人代表:贺建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文件规定收费费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折扣:***.**%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继芃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ML****-NK-F*******.pdf《中小企业声明函》:F***.jpg其他附件文件:ML****-NK-F***.pdf****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