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肇公易土拍字[2025]6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示预览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肇公易土拍字[****]*号)肇公易土拍字[****]*号 ****年**月**日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拍卖出让*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BS-**-**-F宗地总面积:*.******公顷宗地坐落: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年限:**年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名称:成交价:***万元受让单位:******备注:(一)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关键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
(二)该宗地投资强度大于***万/亩,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小于**%,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年,容积率不低于*.*;
(三)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其他规划条件: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鼎湖区BS-**-**-F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八、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鼎湖区民乐大道邮政编码:******联 系 人:姚先生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肇庆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