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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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 项目编号:****PHCN***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磋商日期:****-*-*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肥西县铭传乡中小学食堂委托运营(二次)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成交候选人名称: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号南楼 磋商报价:无 采购人名称:肥西铭传乡中小学 地址:肥西县铭传乡南街道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项目负责人:龚 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 ****年*月*日附件: *.公示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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