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万安县政府-万安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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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万安县委办公室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办发〔****〕*号)文件精神,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防震减灾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于****年*月份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不再保留万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办字[****]**号),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工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转变职能。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县发改、农业农村、民政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县发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万安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局办日常工作、行政服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保密、综治信访、行政应诉、机关事务、财务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人:刘建军,联系电话:****-*******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指导监督等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负责人:罗过房,联系电话:****-******* (三)火灾防治管理股。承担县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日常及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对接市局火灾防治管理科。 负责人:段德新,联系电话:****-******* (四)自然灾害防治管理股。承担县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等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衔接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对接市局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科。 负责人:李晓明,联系电话:****-*******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承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教育培训及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局矿山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陈权,联系电话:****-*******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及对乡镇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统计分析、巡查督查、目标考核和综合监管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综合考核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局综合协调科、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人:刘继发,联系电话:****-******* 下属事业单位: (一)万安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要承担全县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和抢险救援等 负责人:周有金,联系电话:****-******* (二)万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 负责人:郭智伟,联系电话:****-*******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名。设局长*名,副局长*名。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点:万安县行政大楼*楼 负责人姓名:郭智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