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滁州市琅琊总部中心电线电缆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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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总部中心电线电缆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总部中心电线电缆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名称:厦****** 投标报价(不含税):壹仟捌佰肆拾壹万柒仟柒佰叁拾壹元玖角陆分(小写:********.**元) 投标报价(含税):贰仟零捌拾壹万贰仟零叁拾柒元壹角壹分(小写:********.**元,税率为**%) 质量:合格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东路*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曹智 电话:****-********/***********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发布。 特此公示。 ****** 安****** ****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