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大沥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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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大沥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 招标编号:沥购******* *. 项目名称:大沥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 大沥镇废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 * 项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运营类型为: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资质必须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者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审核证明原件。 二、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查验核对)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号楼一楼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窗口。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供应商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到银行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 号:************ 款项来源:沥购******* 招标文件工本费。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开标*室(大沥镇振兴路**号之*)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电 话:(****)******** 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金海广场****室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冼先生 梁小姐 详见附件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f**bf*****f**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