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南岳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处理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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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南岳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处理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投标人资质更正内容及日期: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原***.******.***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同时拥有环保三级资质、全国工业企业生产许可证;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同时拥有环保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日期:****年*月*日本公告在原公告基础上,有修改之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无修改的章节部分以原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为准,牵涉到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也随本变更公告而变更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联 系 人:旷运坤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 唐宗秀 电 话:****-*******、*******监管部门:南岳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罗阳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