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黄通乡: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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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多发,是易发生火灾的季节,尤其是杂草落叶在干枯以后十分容易被明火引燃。时下,正是秸秆、杂草焚烧的高发期。近日,抚州金溪县黄通乡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高桥村露天焚烧秸秆,随之反映至乡消防所,黄通乡消防所综合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勘验现场,调查询问后依法立案。当事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天干物燥,野外用火要格外小心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踩法律红线,如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来源:begin黄通乡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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