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德市第一批木拱廊桥保护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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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根据《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核定**座木拱廊桥列入宁德市第一批木拱廊桥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抓紧设置保护标志、界桩界标,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木拱廊桥文化传播和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传承,鼓励和支持对木拱廊桥进行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好、传承好木拱廊桥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附件:宁德市第一批木拱廊桥保护名录宁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