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发米江、两江口重金属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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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招标公告“第*项 投标保证金”内容如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公示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中标后在实施阶段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开 户 名:临武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临武浦发账 号:**** **** **** ****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公示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中标后在实施阶段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开 户 名:******开户银行:临武浦发账 号:**** **** **** **** *其它公告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