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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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学校所需的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采购编号:YFCG*********(JJCG****—***)*.委托单位名称: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单位地址:晋江市*.委托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泉州地区外的投******进行维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按下述地******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元,如需邮寄另加**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本次采购拒绝原装进口产品(指整件产品原装进口)参与投标。**.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条的约定。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E-mail:YFCG*******@***.com邮 编:******电 话:(****)********、********传 真:(****)********联系人:林先生、尤小姐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