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福建省南靖县看守所智慧监管装备建设项目招标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GK]******* 项目名称:南靖县看守所智慧监管装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南靖县看守所智慧监管装备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标的:信息化设备 数量(单位):*(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终验合格次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项目建设期***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采购包预留预算总价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预算超过***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采购包预算总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劳动大厦*楼***室******漳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靖县看守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长兴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号劳动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网址:***.******.***.gov.cn 开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