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金城中银大厦擦窗机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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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金城中银大厦擦窗机采购二、建设地点:***********三、招标规模:擦窗机四、资金来源自筹五、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六、联系人:陈先生七、电话:****-********传真:****-********八、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号建设大厦****室九、采购内容:金城中银大厦擦窗机采购十、投标人资格要求:A、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具备擦窗机生产和安装相应资质。*、投标人经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考察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B、可选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得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年以来在江苏地区承接过类似擦窗机工程合同业绩一份,合同额不低于**万元;十一、投标报名人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投标报名申请书(工务处网站下载园地下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银行登记信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业务代表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财务报表。*.公司简介(包括规模简介、产品简介、业绩简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资料证明。**.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如果上述资料不全或内容失实,可能会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十二、投标报名截止日期:****-*-*,提交地点见第八条。十三、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