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金沙县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附属设施工程项目(BT)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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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项目金沙县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附属设施工程项目(BT) 招 标 人金沙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开标室第一中标候选人曲靖市******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总分: **.**项目经理: 丁开府类似业绩: 曲靖市城南片区龙泉路东段和月雨路北段市政道路工程等两个业绩报价(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总分: **.** 项目经理: 韦志发类似业绩: 都匀市西南环线道路工程BT项目报价(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总分: **.**项目经理: 叶身延类似业绩: 佛山市华阳路新建道路及涌大桥工程报价(元) : ********.** 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