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反馈问题园区及“小散乱”企业监管乏力。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待提升,蔡甸区常福工业园由于异味扰民问题,长期被群众投诉,本次督察发现,园区******和******虽进行了整改,但仍有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新洲区、黄陂区等钢构企业集中区历史欠账较多,“小散乱”钢构企业手续不全,污染治理设施简易且运维管理缺位。二、整改目标推动一批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淘汰、整治、提升。新洲、黄陂等区完成钢构企业综合整治,蔡甸区开展常福工业园综合整治。三、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全面排查辖区内钢构企业环境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黄陂区形成问题清单,更新编制“一厂一策”方案,逐一推进整改。督促钢构企业完善环保手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蔡甸区开展常福工业园企业排查,建立涉气企业排放清单,重点加强涉VOCs及异味企业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联网工作,督促辖区内具备安装条件的环境监管重点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精准治污,严格规范排放管理,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有效解决废气污染问题;******安装废气收集净化装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监管。*.新洲区对全区钢构企业全面排查,督促辖区钢构企业完成“一厂一策”编制。组织存在问题的钢构企业开展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期整改落实。四、整改完成情况*.对辖区*家钢构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个,已完成整改。针对排查出辖区内钢构企业存在的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移动式除尘器功率太小且数量不足的问题,要求企业改造现有移动式除尘器,提高切割、焊接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无组织排放,相关设备已采购,改造已完成;针对排查出存在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的情形,******管理制度并严格工业固废管理,禁止将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目前企业已修改固废管理制度,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要求;针对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制作不规范问题,已督促企业规范填写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组织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并建立排查整治清单。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区生态环境分局****年*月*日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