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反馈问题有组织排放治理还待加强。部分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手续不全、露天喷漆作业,湖北恒信钢构喷漆车间未密闭、无任何废气收集设施,******在喷涂作业时未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武******沥青砼生产线未设置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此外,武汉市制定的《改善空气质量****年工作方案》,提出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但截至****年*月,只有**家企业完成,占比**.*%,比例偏低。二、整改目标开展全市钢构行业综合整治行动,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源头替代示范项目建设。三、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钢构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湖北楚天传媒印务等钢构及印刷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源头替代工作,出台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VOCs产品执法检查。组织对生产、销售环节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开展质量抽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VOCs含量限值标准产品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黄陂区对湖北恒信钢构喷漆车间未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设施运行监管,保证新配置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督促武******完善下料口废气收集设施,将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设置除尘设施,确保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长江新区实行“一企一策”,督************等企业对标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四、整改完成情况*.对辖区*家钢构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个,已完成整改。针对排查出辖区内钢构企业存在的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移动式除尘器功率太小且数量不足的问题,要求企业改造现有移动式除尘器,提高切割、焊接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无组织排放,相关设备已采购,改造已完成;针对排查出存在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的情形,******管理制度并严格工业固废管理,禁止将生活垃圾混入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目前企业已修改固废管理制度,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要求;针对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制作不规范问题,已督促企业规范填写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年,持续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工作,******、武汉******等*家企业完成替代工作。*.开展涉VOCs产品执法检查,聚焦涂料、油墨、胶黏剂、工业清洗剂等有机挥发物(VOCs)类产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行政约谈、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产品质量抽检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排查相关市场主体**家次,检查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生产单位*家、销售单位*家,检查涉VOCs产品销售单位*家。*.督促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已更新烟气收集处理设施,加大烟气粉尘收集吸附罩,对成品仓出料口加装防风帘,对两个沥青储油罐排气口安装活性炭吸附厢;环保设备吸附塔中的活性炭、除尘厢布袋已全部更换,确保废气处理后排放;强化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做好运行维护记录,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拟搬迁。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区生态环境分局****年*月*日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