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犁州伊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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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伊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伊宁市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文件编号:YNSZF-CG-****-***号二、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项目三、采购单位名称:伊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四、采购机构名称:伊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五、采购内容:环境监测设备*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六、采购用途:环境监测及分析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可事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须在新疆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资料,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八、投标文件取得时间:****年* 月** 日至 *月 **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万元。收款单位:新疆伊宁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胜利路支行。缴款账号:*******************。保证金与标书款交同一帐号,凭交款凭证换取伊宁市财政局收据(不收现金)。投标供应商自备U盘,以便拷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时,携带******空白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便于办理退还保证金。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年 * 月 **日(星期二)上午京时**:**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正本一律不予退还。十、开标时间: ****年 *月 ** 日(星期 二)上午京时**:**。十一 、开标地点:伊犁州伊宁市财政局*楼招标会议室十二、采购机构地址:阿合买提江南路***号伊宁市财政局*楼十三、联系人 陈 燕 电话:****-*******伊犁州伊宁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