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工程车辆电气牵引系统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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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号线西延工程车辆电气牵引系统采购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轨道交通*号线西延工程车辆电气牵引系统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答疑部分
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针对投标人业绩(*分)中建议把”且在使用中未出现过问题“这个限制条件删除;
*)建议招标文件中对于分包商相关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包商资格声明》和《分包商授权函》的格式。
答:(*) 此条已做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问题*:望重庆有******。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内容无关。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柒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分)修改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资格审查业绩不加分),****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开通运营(含初期运营)时间为准],每有一个使用与本次投标相同货物的已开通运营(含初期运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供货业绩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三)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值d。(注:投标人代表由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抽签确定,若开标现场无投标人代表,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d值)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不作为否决投标。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年*月**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