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国土告字[2013]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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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海安开发区黄立隧道南、沪海大道东侧****.**商业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元/平方米)二、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在海安县范围内工******; *、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品牌乘用车销售许******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佐证材料,于****年*月*日前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陶明,联系电话:***********,地点: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方可申请竞买。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根据《海安县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海办发〔****〕**号),凡不符合廉政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含其单位法定代表人******)亦不得参加本期挂牌出让活动的报名。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地块编号:**********;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中买人于成交后**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于中买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划交土地。 *、本次出让土地地面上有****平方米的建(构)筑物符合规划予以保留,开发建设成本为***.**万元,由受让人在土地成交后*个月内向海安开发区(城东镇)缴纳,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与土地使用权划交时一并移交。建筑物的转移费用由中买人承担,且该部分建筑物不得拆除。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号联系电话:****-********、********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