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年经开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年经开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创业园综合楼五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经开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检测项目服务范围:*、三季度前完成一次开发区***个干流排口监测及**个支流排口监测工作(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合计***个。*、完成开发区每季度一次**个干流排口监测工作(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合计***个。*、按照规定上传采样照片以及检测数据至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空间信息平台。服务要求:根据《芜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红艳、胡建敏、宣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投标人业绩:
*.湾沚区东湖区域官网排口排查检测项目;
*.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第二阶段检测服务。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绿庄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zfcg/zbgga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