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打印机及扫描仪采购项目GDC-2013070813357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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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打印机及扫描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C-*****************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采购项目信息采购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开始日期:****-**-** **:**:**联系人:李果截止日期:****-**-** **:**:**联系电话:***********送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号发展中心大厦**楼联系邮件:******.cn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天内剩余时间:备注信息:*.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并带未启封全新包装,供货时应出具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等原件,具备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必须由供货商派人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发货、客户自提等方式。 *.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开箱检验合格后,货物交由采购方所有并由采购方自行保管。 *.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方的要求(指定安装地点、指定安装时间)和报价响应的承诺,上门将产品及其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若供应商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予以没收;且供应商应自问题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方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当用户需要上门服务时,供应商也能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快速到达现场。资质要求: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本地(广州市)央采惠普协议供货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网点提供本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外地央采惠普协议供货商参与。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所需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供应商竞价时必须上传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需求附件: 没有附件采购商品信息商品分类参考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本描述激光打印机惠普M***dn(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页,编号CQC***********)台*激光打印机惠普M***dn(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页,编号CQC***********)台*高速文档扫描仪富士通FI-****LA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