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坪山新区国税地税联合办公楼(旭丰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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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ZCG**********)各投标人:日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均接到部分供应商非正式“建议”和“质疑”函。鉴于在开标前出现此种情况,遵循采购工作慎重、严谨的原则,同时为进一步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潜在供应商通过非正常途径对项目质疑、投诉等情况,坪山新区国税地税联合办公楼(旭丰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CG**********)现作如下调整: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加密规则文件已作调整,所有投标人都必须下载新的加密规则,对投标文件进行重新加密和上传。第一阶段评审延期至****年*月**日*:**至**:**,请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于此期间将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条要求的资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递交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室,逾期不予受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有关资格文件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将审查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我中心的相关公告指引配合查验,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第二阶段评审延期至****年*月**日**:**开始进行。二、延期期间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中任何内容有异议,须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分别提交至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任何其他形式的质疑和建议均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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