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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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年*月**日至**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天(包括报到及预备会议、返程),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阳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阳朔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阳朔县****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年预算;四、听取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票决阳朔县****年民生实事项目;五、听取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种植速生桉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六、听取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八、听取和审议阳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选举;十一、表决通过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表决通过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十二、其他。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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