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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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SZFCG****(G)—F***)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在文件答疑期内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质疑,现将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答疑并补充如下:一、第四章保险协议主要条款中“*.*甲方即采购方或投保人,系指恩施州财政局”变更为“甲方为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卫生局,采购方或投保人为恩施州财政局;即恩施州人民政府指定州财政局作为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服务的采购方,招标完成后,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单位州卫生局、城镇居民医保经办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二、***.******.***中第*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指“******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标时由被委托人(分公司法人)亲自参加;三、***.******.***中第*条“****年和****年内承保业绩”是指****年和****年内分公司总业绩,同时并指出健康保险业绩情况;四、**.*中第*条“规范的财务管理证明”是指分公司财务管理证明;五、第四章具体评分标准中第*项“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得*分”更正为“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得*分”;六、其它相关事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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