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项目(GZIT2013-TP000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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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GZIT****-TP****)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TP****。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搭建法院“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将实现电话语音、短信、互联网站等多途径与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信息交互平台。包括诉讼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应用软件、呼叫中心应用软件和与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系统对接数据接口的开发,以及配套相关通信设备。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实施和验收。六、 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第一会议室。(三)谈判小组成员:吴仕毅、许桂芳、温小星。八、成交信息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一)成交供应商名称:佛******。(二)成交供应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桂畔海水闸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号。(三)成交金额:***,***.**元;成交服务费金额:*,***.**元。成交供应商可在本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本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款项来源:GZIT****-TP****。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刘碧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