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要求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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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于****年*月**日前,填报****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通知提出,省级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工作。确有困难的预算单位,可以适当降低预留比例,但是不得低于**%,也不得低于上年预留份额。各部门、各级财政要对本部门、本地区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数据完整、准确。预算单位要落实履约支付责任,通过“***平台”采购的预算单位收货后应当在“***平台”积极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并按照平台公布的结算规则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鼓励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及其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积极采购相关产品。通知还强调,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督促本部门、本地区预算单位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确保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省财政厅将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地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省级部门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各级财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强化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与对口帮扶、支援和合作工作的统筹,合力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引导预算单位,充分挖掘需求潜力,加大倾斜力度,积极采购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农副产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记者乐佳超 通讯员陈健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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