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信拍告字[2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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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信拍告字[****]*号)信拍告字[****]*号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P****-***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浉河区平西社区居委会十一组,南临浉河北岸道路,西临规划匝道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土地用途:住宅**% 商业**%,出让年限:住宅**年,商业**年。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须持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备注:*、上述宗地增价幅度为**元/平方米。*、该宗地另有代征绿地面积****.**平方米,代征的绿地面积不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仍为政府(国有)。该宗地代征绿地的价格,按照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万/亩,由竞得者另行支付。*、该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套型面积为**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套数不少于**套,三年内建成。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负责回购,按照住房成本价+*%利润+*%管理费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由信阳市浉河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联 系 人:王莉 杨振辉联系电话:*******开户单位:信阳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信阳市建行羊山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