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致名山区购房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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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名山区购房人: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购房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风险,在此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权利状况。建议您购买商品房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拟购商品房设立有抵押权(包括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 的,应当先解除抵押权登记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后才能销售,若您购买设立有抵押权的房屋,请确认须有抵押权人同意销售函才可购买,并及时到主管部门进行网签合同备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三、请不要购买司法查封等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房屋, 谨慎购买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被暂停网签功能导致不能 进行订购、拟定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否则您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保障。四、请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买卖合同内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全面了解房屋状况,评估法律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进行网上签约备案,若您购买的商品房不及时备案,则您可能会面临一房多卖或被房地产开发企业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所购商品房等风险。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要及时向本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预告登记,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通过平等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七、投诉举报有途径。购房人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提供证据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雅安市名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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