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遴选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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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学的意见》(教监管〔****〕*号)精神,加强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中小学科学教育加法,进一步推动洛阳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开展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选聘工作。现将我校推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和名额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适当向青年教师和科研教学一线倾斜,不限定名额。二、遴选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德才兼备。(二)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有较丰富的科技专业知识与科技实践经历,从事科技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三)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周岁。符合以上条件,超过**周岁特别优秀者经推荐可担任一个任期的科学副校长。三、申报方式申报人员参考遴选条件,按照《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附件*)的要求,填写《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申报表》(附件*)和《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报名汇总表》(附件*)。此次申报推荐材料无需纸质版,电子稿请于****年*月**日下午**点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pdf附件*: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申报表.docx附件*:洛阳市中小学科学副校长报名汇总表.xls党委组织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