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蛙易收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蓄电池及废机油仓储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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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吉林省蛙******废旧蓄电池及废机油仓储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号吉林省蛙******吉******该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号,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废机油存储区、废铅蓄电池暂存区、其他危废暂存区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收集、贮存、转运废铅蓄电池****吨、废机油****吨、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格、废机油桶、废漆渣、废油漆桶、含油棉纱手套)约****吨。生活采暖由区域集中供热供给。*.废机油暂存、废机油装卸、废铅蓄电池暂存及其他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均经收集、相应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的表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及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编辑:蔡露露复审:赵欣颖终审: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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