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关于2024年度师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初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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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师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兵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兵建发〔****〕**号)》规定,经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师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年师市参评物业服务企业**家,未参加信用评价**家。现将初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阿拉尔市海清路****号(师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