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进一步规范原始凭证粘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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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实施凭证影像化工作,我处于****年**月**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原始凭证粘贴的通知》,对原始凭证粘贴的要求作了专项说明。从执行情况看,尚有个别原始凭证的粘贴不符合要求,在重新整理粘贴凭证的过程中容易造成损毁,影响扫描效果及影像查询。为进一步规范粘贴,现将要求重申如下:
一、会议通知、培训通知、合同等原始凭证不要提供双面材料,请自行复印或打印成单面单据后报送;
二、网上填报的报销单,打印预览时如发现为多页纸张,请将上边距调整成*cm后打印;
三、票据粘贴统一使用胶水粘贴,确保纸面平整无折叠,请勿使用固体胶、双面胶、订书钉等。
*月**日自助收单机将重新启用,对于不按要求粘贴的凭证,财务处将作退单处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敬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报销材料。 附件:《关于规范原始凭证粘贴的通知》(****年**月**日) https://***.******.***.cn/info/****/*****.htm 财务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