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致虹口区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单位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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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调查单位:为掌握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环境,促进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海市开展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报表。一、调查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二、调查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调查问卷等相关情况。三、统计原则辖区内服务业调查单位按照企业法人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四、调查报告期别及报送时间图片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规定,各单位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贵单位提供的资料,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予以保密。感谢贵单位对统计调查的配合与支持!五、虹口区统计机构联系方式图片附件六、虹口区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样本单位名单欧阳路街道图片附件曲阳路街道图片附件广中路街道图片附件嘉兴路街道图片附件凉城新村街道图片附件四川北路街道图片附件北外滩街道图片附件江湾镇街道图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