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城院区(肥东县人民医院)消毒药械类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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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城院区(肥东县人民医院)消毒药械类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FDXYY-****-***二、项目标包号:**包(指示卡、灭菌包装袋类)三、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城院区(肥东县人民医院)消毒药械类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三、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幢****-****室响应总报价:******.**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城院区(肥东县人民医院)消毒药械类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乔梅芳、章宗武、梅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省优******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肥东县人民医院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与瑶岗路交汇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优******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刘工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