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国家集采部分协议期满中选/备选药品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部分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品种范围及约定采购量根据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河南十三省药品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确定品种范围和价格。二、品种挂网(一)附件*-*中的药品,企业无需申报,我中心将于****年*月**日导入系统。(二)若在其他省份中选更低挂网价格的药品品种,需在海南省同步低价中选价格。(三)此次接续采购涉及的药品,若出现产品信息有误情况(如“申报企业”名称有误等),请将说明函(内容中包括药品所在附件及名称)及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发至邮箱hnyppt@***.com(邮箱主题格式样例:********+企业名称)三、配送企业选择(一)中选企业在“配送方案结果管理”中建立配送关系。(二)每个中选药品在我省配送企业不得多于*家,每个市县配送企业不得超过*家。四、保障药品供应请相关中选企业提前做好备货准备,保障药品供应,原则上中选药品备货量不得少于协议采购量的**%。特此通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