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5)1068-05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存货-产成品24辆车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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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GR****LN*******项目名称(****)****-********存货-产成品**辆车整体转让资产类别其他资产转让方******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元)挂牌期间**工作日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否交易方式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必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受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的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本次转让的资产不可挑选,不做质量保证,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均以看货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受让方在标的物保护性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任何资产损失、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转让方最终按照成交金额(含税)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