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4年第20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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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亳政秘〔****〕**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 ****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 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的批复涡阳县人民政府: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年第**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申请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申报的地块位于涡阳县标里镇李大村,陈大镇王桥村,楚店镇王庄村,丹城镇丹城居委会,店集镇镇东村,公吉寺镇公吉寺居委会、龚长营村,临湖镇孙店村,龙山镇东大王村、段营村、龙南居委会、南三里村、十里邹村、武楼村、西山村、薛长营村,马店集镇小康村,牌坊镇耿楼村、双楼村、周桥社区,青疃镇大蒋村、大于村、蒋瓦房村、李圩村、青疃居委会、魏庙村、魏圩村、张阁村,石弓镇耿楼村,天静宫街道大田村,涡南镇双庙居委会,西阳镇张沟村,新兴镇大李村、寺后村、文明村、新四村、新兴居委会、雪枫村,义门镇程楼村、民族居委会范围内,该批次用地符合《涡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同意将集体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按呈报的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及用地位置。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标准及时支付各项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相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四、你县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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