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确权公告 (大新县宝圩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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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s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确权公告(大新县宝圩乡水厂)? 大新县水利局向我局申请确认位于大新县宝圩乡宝圩社区东北部水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该宗地东侧为山地,西侧和南侧为民房,北侧为空地。水厂总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拟确定该宗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权属性质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大新县水利局。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告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联系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主路**号,联系电话:****—*******),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认为公告的上述权益有效,我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报请大新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 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大新县自然局土地确权公告(宝圩水厂).pdf宝圩水厂宗地图.pdf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