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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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图片附件??目? 录?*.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图片附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一、党的建设(**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统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本街道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和关心关怀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议事协商,负责培育和提升具有九宫庙辨识度的基层党建品牌。*负责本街道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推进“***”基层智治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本辖区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使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力量储备,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承接中央社会工作部“应急互助”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加强红旭水上救援队培育,打造防溺水宣教基地。**负责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接收、建设及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推动街道、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组织推荐、选举各级党代表工作,负责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负责九宫庙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站、点)创新试点工作,推动人大代表之家(站、点)迭代升级,开展“双月回家、单月进站、日常驻点”代表联系选民活动。**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渝事好商量·义渡***”九宫庙街道政协委员工作室建设,开展协商议事活动。**落实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召开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履行监督职权。**负责基层工青妇等群团和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负责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规范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负责打造“思源故事会”宣讲品牌。二、经济发展(*项)**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负责本辖区规下工业、限下服务业、限下商贸业等行业经济运行指标监测和上报。**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负责街道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及财务制度建设。**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开展社区财务审计。**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招引、培育、支持、服务等工作。**落实镇街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依托集群注册地孵化优质企业。三、民生服务(**项)**负责辖区内生育服务管理,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负责辖区内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负责本街道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查询、信息变更。**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补领、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事项办理。**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事项办理,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负责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疑似丧失按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人员信息上报。**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指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本辖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心服务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救助工作。**负责收集辖区“五老”人员信息,开展“校家社”等活动。**负责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等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的审核及动态管理。**负责受理民政类补贴业务申请。**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服务,拓展退役军人“九宫庙街道惠军福利·拥军服务”优惠优待服务项目。**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指导社区规范居民公约,倡导孝亲敬老,推进移风易俗等事项。**负责九宫庙街道青少年儿童保护发展中心、青少年科技馆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工作。**负责九宫庙菜市场智能化建设,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监管。四、平安法治(**项)**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依职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反邪教、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工作,预防有组织犯罪。**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风险评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负责辖区社会稳定风险收集、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发动群众防范化解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巡护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莎姐守未”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铁路红线范围外护路及周边安全、环境巡查整治。**负责矿产资源巡查,发现和制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国防教育,负责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民兵工作、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负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演练和巡查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和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管理数字系统,强化防溺水等“两江四岸”(九宫庙段)公共空间应急管理能力。五、生态环保(*项)**落实河长制,负责责任河流管理保护、日常巡查上报、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负责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负责沿江排口污水违规排放巡查上报工作。**加强本辖区内消落区的日常管护工作。六、城乡建设(*项)**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容貌管理工作,开展市容秩序、广告店招、密闭运输及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九宫庙街道垃圾分类科普馆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负责本级工程的招投标、建设、竣工验收、监管和服务保障。**负责组织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及辖区直管绿化之外的绿地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立健全辖区老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机制。**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七、文化和旅游(*项)**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施日常管理,负责公共文化设施场所的免费开放和服务工作。**依托辖区重庆工业文化博览园、义渡古镇打造临江文旅品牌、规划文旅产业发展,促进文旅融合。**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扶持文体队伍,挖掘推广优秀文艺作品。**开展非遗项目挖掘保护传承,负责辖区麦草画、面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利用。***做好辖区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文物安全隐患整改、文物资源调查及保护。八、综合政务(**项)***负责公文流转、综合文稿、信息宣传、印章管理、督查督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窗综办窗口配置、通用审批、实施清单维护工作。***负责办理答复“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诉求事项。***落实**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落实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负责保密审查、涉密文件、涉密系统和保密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耗材管理工作。***负责本街道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管理,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信息更新维护。***负责统筹街道考核工作,督查督办重点工作。???????????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对应上级部门上级部门职责街道配合职责一、党的建设(*项)*区级及以上党内表彰激励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级“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激励工作。 *.负责区级以上“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激励对象推荐工作。 *.负责颁发“光荣在党**年”纪念章工作。 *.宣传优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做好区级及以上“两优一先”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 *.摸底排查符合条件的党员,按程序上报,申领、颁发“光荣在党**年”纪念章。 *.培养、挖掘、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区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区委组织部*.制定培训班次计划。 *.审核培训方案。 *.确定并公布参训对象、考试合格名单。*.参与收集全区发展对象名单。 *.按照培训方案完成发展对象培训。 *.具体承办发展对象培训(含前期制定方案、培训过程管理)。*组织推荐、选举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统筹做好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区委组织部: 统筹做好区级及以上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开展区级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 *.开展区级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民生服务团工作区委组织部*.组建民生服务团。 *.加强民生服务团管理。*.指导社区做好民生服务团、在职党员报到等工作。 *.参与民生服务团履职情况测评。*宣传选树 先进典型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宣传部:*.统筹开展全区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审核、研判各单位上报的先进典型材料,择优向市级部门推荐。*.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区人力社保局:指导协调各主管部门参评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项目申报。*.深入挖掘干部群众的先进事迹,培育、推荐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二、经济发展(**项)*企业科技创新区科技局*.负责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做好本辖区企业申报科技创新等项目宣传工作。*.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电力设施 安全管理区经济信息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各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电力重点工程的协调和服务。*.负责协调电力管网规划布局、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电力建设、保护政策。*.对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做好联动处置。*升规入统 (规模(限额)以下的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统计范围)区统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 *.落实国家统计报表制度。 *.审核、监督、指导镇街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开展相关领域升规入统指导,共同推进企业升规。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开展相关领域升规入统指导。 *.严格按照入库审核标准,对申报企业的信息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走访辖区有潜力入库的重点企业。 *.加强对企业入库、数据报送的指导,及时上报区统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满天星”专项行动 (与辖区闲置楼宇、物业进行合作,引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入驻,发展辖区经济)区经济信息委*.制定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 *.组织开展“满天星”专项培训。 *.引进和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壮大软件产业规模。*.宣传“满天星”扶持政策。 *.做好引进和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的场地选址。 *.引导辖区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纳入市软件信息服务业监督平台。**再生资源回收 行业管理工作区商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 *.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依职责履行行业指导管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区公安分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和对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的备案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登记工作。 *.开展市场内产品标准化、计量、经营性收费、商品经营价格及商品的明码标价等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 区城市管理局: 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占道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负责开展日常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商贸品牌培育区商务委负责重庆老字号、义渡好货、江湖菜等品牌培育工作。*.负责宣传品牌培育政策。 *.对辖区内商贸品牌进行摸排、上报、服务、参展。 *.参与特色街区打造、集市设置培育、商贸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生活必需品保供区商务委*.负责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建设。*.接入市商务委全市数字重庆保供系统。*.负责辖区内保供企业接入生活必需品保供系统。*.负责社区开展生活必需品保供宣传、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点建设。*.建设街道生活必需品保供白名单机制。**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系列工作区商务委*.负责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宣传工作。*.统筹重点消费项目、消费场景、社区商业等重点工作。*.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对辖区内消费项目、消费场景、社区商业等进行调查,协助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建立便民生活圈工作区商务委*.统筹全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规划。*.指导镇街完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组织辖******(由区商务委聘请)进行调研座谈会。*.开展相关情况摸底,落实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统计抽样 调查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的统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统计工作。*.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如需调整和调动,提前征得区统计局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按照区统计局工作安排,接受统计调查任务,组织统计人员参加有关统计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正确理解和掌握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和工作要求。*.管理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区统计局报告。**聚力抓好 协税护税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履行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检查权、税收行政权等相关职责。*.做好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税务协助机制,制定完善税费协同共治联动事项清单。积极参与税源信息摸底,发现辖区有新引进企业、项目,于落地次月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信息。**公平竞争 环境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对损害公平竞争环境行为开展执法督查。*.开展公平竞争环境的宣传教育。*.开展市场巡查,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三、民生服务(**项)**控辍保学工作区教委*.牵头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控辍保学等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负责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镇街组织实施。*.严格校点撤并程序,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交通不便等因素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落实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开展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对社区反映的本辖区适龄儿童未入学情况进行上报。*.指导各社区宣传新生入学政策。**校外培训 机构监管区教委*.牵头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传。*.实时公布已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牵头组织开展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牵头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定期评估、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传。*.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情况摸排、信息收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取缔后的维稳善后工作。**幼儿园管理区教委*.牵头开展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幼儿园前置审批和年度检查。*.加强对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幼儿园管理工作。*.做好无证幼儿园督促、指导、整改、取缔等工作。*.开展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发现无证幼儿园等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参与幼儿园相关矛盾纠纷调处、无证幼儿园在未取缔期间定期巡查和取缔的维稳善后工作。**企业“三类人员”(参战、参试、老复原军人)认定、补助发放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企业“三类人员”的审核、上报。*.向市级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并拨款至镇街。*.开展企业“三类人员”申请初审。*.申请并发放企业“三类人员”生活医疗困难补助。**基层科普 阵地建设区科协*.牵头科普阵地、科普设施建设。*.负责科普阵地、科普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发放。*.申报科普阵地建设。*.对科普阵地、科普设施进行后期维护。**社会组织 登记管理区民政局*.承担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承担全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上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参与开展清理整治。**流浪乞讨 救助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核实情况并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登记并留存流浪乞讨人员个人信息,建立救助档案。*.详细记录受助人员返乡情况,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上报。*.对本街道有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安置。*.对本街道无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联合民政部门进行安置。*.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回访,及时反馈反复流浪乞讨的情况。**慈善福彩管理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慈善服务场景打造。*.负责做好“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集中宣传,召开年度慈善工作会议。*.广泛宣传慈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统筹推动和协调解决有关工作事项。*.参与开展慈善文化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和慈善服务场景打造,组织开展慈善服务活动,促进辖区慈善事业发展。**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区民政局*.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按照国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名方案。*.加强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以及乡村内道、路、街、巷的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地名信息数据存储、传输、应用等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标志设置、文化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开展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出居民委员会所在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道路街巷、地下通道的命名、更名申请,城市绿地的更名申请。*.参与部门开展地名标志、界桩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殡葬管理服务区民政局*.牵头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开展殡葬业务工作指导、培训。*.开展殡葬工作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证处理。*.对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塔)等殡葬设施建设进行审批。*.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减免和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的现场秩序维护。**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引入专业机构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定期上门探访及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家庭照护知识宣传。*.开展辖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的申请受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定期探访。*.督促服务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服务 机构管理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备案工作。*.指导和支持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养老互助点建设。*.牵头取缔无证养老服务机构。*.推进重庆市智慧养老云平台应用。*.畅通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负责将个人或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情况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做好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的选址、建设、验收、运营工作。*.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调查摸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更新完善重庆市智慧养老云平台信息资源数据库。**就业创业 补贴发放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统筹全区就业创业资金发放。*.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的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创业担保贷款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员身份进行复核及贴息。*.配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员身份进行初审。**失业保险 待遇申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各镇街社保事务经办人接收审查失业人员档案和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初审手续。*.复核各镇街报送的失业保险待遇等资料,与相关信息比对复审无误后,确定当月通过复核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名单。*.根据发放名单,按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若发放失败,将联系镇街工作人员通知失业人员,重新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初审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名单审核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做好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前期调查核实、解释沟通、教育引导,发放追缴通知书以及追回工作。**流动人员 档案管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档案的接收和转递。*.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负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部门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辖区户籍专科及以下灵活就业人员档案的接收、转递。*.负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劳动用工排查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受理并承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化解纠纷,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开展劳动用工排查,防范化解辖区内劳动争议。**基本养老保险提质扩面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开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提质扩面工作。*.开展未参保人员信息筛查、宣传动员。*.开展参保政策宣传。*.开展针对性参保动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区人力社保局*.统筹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镇街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收集。*.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区人力社保局*.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机制。*.选取有影响力、代表性企业作为培养对象。*.对培育对象加强培育指导。*.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宣传。*.挖掘有影响力、代表性企业作为培养对象。*.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廉租住房保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负责指导镇街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按区财政局批准核拨物业补差、租金收缴、日常维护经费。*.负责开展廉租住房查验整改、分配廉租住房房源、开展廉租住房入住办理、动态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更新廉租住房房源信息工作。*.对催缴无果的租户,按司法程序处置。*.负责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宣传、走访调查、租金催缴。*.开展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入户核实、完善档案等初审工作。*.参与廉租住房保障整改清退工作,做好住户思想劝导、秩序维护,防止冲突。*.开展辖区内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初审工作。*.每年开展保障资格核查。**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事项的投诉、举报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和监督镇街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被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职责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收集物业服务企业被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上报。**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问题整治工作。*.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宣传。*.******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工作要求报送专项整治资料。***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提供业务指导。*.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开展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调查摸底、日常巡查,发现无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问题线索及时上报。**计划生育 相关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计生奖励扶助资格确认、资金发放、信息校核、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系统录入等工作。*.负责重庆市人口家庭信息系统数据分发、信息交换和统计等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加强托育统计、备案管理、行业监管、托育政策知识宣传普及。*.负责督促指导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做好生育政策宣传咨询及信访等工作。*.做好人口统筹管理业务应用平台信息录入与维护,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做好独生子女奖励金预算编制及资金发放。*.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申报的初审、信息录入。*.落实“*+X”联系人制度,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关怀帮扶服务。*.收集、审核计划生育家庭慰问名单。*.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对公众开展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慢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开展社区健康讲座。*.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指导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参与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参与拒绝治疗等相关人员的核查追踪,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中国大渡口行动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培训。负责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各部门和医疗单位开展辖区健康教育宣传。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负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没有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和烟草危害健康教育,统筹、监测、评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戒烟医疗服务、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做好相关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统筹推进健康中国大渡口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收集专项行动组工作资料,完成市级年度考核。*.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员及时劝阻,对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相关行业部门处理。*.做好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开展健康中国大渡口行动,报送工作情况。**病媒生物 预防控制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年度病媒生物公共外环境科学监测和消杀工作,定期采购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及相关药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督导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培训会,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负责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防制行动。*.负责清除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参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对全区统一招标的PCO公司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服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开展退役军人优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拨付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抚资金。*.负责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年度核查。*.组织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健康体检、短期疗养服务活动。*.追回违规领取优抚资金。*.开展退役军人优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申请初审。*.按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发放优抚对象优抚资金。*.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联系辖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短期疗养服务活动。*.做好违规领取优抚资金人员的前期调查核实、解释沟通、教育引导工作。**医保相关 事项申请区医保局*.负责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负责办理医保相关费用报销,拨付费用。*.负责受理特病机构结算方式变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事项,初审申请人业务办理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居民医保资助参保事后补助区医保局*.负责复审资助人员信息,汇总补助金拨款。*.开展居民医保资助参保事后补助宣传工作。*.负责居民参保信息维护核查。*.落实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审批和发放。*.初审资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汇总上报补助资金花名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区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加强对镇街公共(便民)服务中心的征收业务指导,开展宣传辅导培训。*.建立税务所与镇街之间的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工作联络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联系制度。*.做好以个人身份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加的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做好社保费政策宣传、参保人员信息核实和通知联络等工作,动员欠缴费人员缴费。*.利用辖区网格等渠道,协助税务部门做好涉税(费)失联人员联络等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现金征缴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排查等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对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矛盾纠纷调解。*.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在社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并加强管理、培训和指导。**残疾人慈善 募捐工作区残联*.鼓励和支持募捐组织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向募捐组织捐赠财产。*.开展慈善募捐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群众进行募捐。*.做好线下募捐现场秩序维护。四、平安法治(**项)**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奖励 和保护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牵头开展见义勇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录入、更新见义勇为人员的基础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见义勇为相关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调查核实,认定见义勇为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导致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侵害请求保护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见义勇为相关工作。*.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教育。*.做好见义勇为调查核实、资料报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重精患者监护责任,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等。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和肇事肇祸及高风险重精患者的医疗处置,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对疑似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进行诊疗,加强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指导,协助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健全罪犯、社区矫正对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民政局:负责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对“精康融合”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定服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加强租赁服务的全程监管,支持社区提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区公安分局:负责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等。*.在街道、社区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邀请专业人员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为辖区群众开展心理科普宣教。*.做好辖区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排查发现、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逐人建立工作台帐,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加强“精康融合”的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上报。*.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协同参与区公安分局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送医工作。**粮油供应网点设立和维护区发展改革委*.完善应急粮油保供网点建设。*.对全区应急粮油加工企业、应急消防保供网点和配送中心进行调整完善。*.定期开展粮油保供点的巡查,发现粮油流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上报。*.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好群众解释和应急保障工作。*.做好粮食安全宣传工作。**燃气管理区经济信息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宣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巡查人员、执法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置,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按照建设程序和要求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消防预案。*.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燃气管理工作。*.开展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管道建设的巡查,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的情况报告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社区矫正区司法局*.牵头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同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区司法局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登记、接收、入矫解矫宣告、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做好组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考核奖惩、外出请假审批、执行地变更审查等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等工作,对重点人员开展风险隐患摸排、上门走访、临时救助等工作。**法律援助区司法局*.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宣传。*.对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开展接待、解答、指引等前期工作。**普法、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工作区司法局*.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参与开展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报名登记、资料报送等工作。**村居法律 顾问工作区司法局*.组织安排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开展线下村居民法治讲座。*.组织安排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开展线下村居民法律咨询。负责引导居民配合村居法律顾问参加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区司法局*.指导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指导街道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承接、办理、协调相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引导办理。**文明养犬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统筹全区养犬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养犬登记管理、捕灭狂犬、处理涉犬治安纠纷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并组织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对犬只防疫、犬尸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和占道经营犬只等活动。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诊治等工作。*.做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参与调解因养犬引起的民事纠纷。*.组织开展辖区养犬信息采集、登记和犬只免疫工作。*.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对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攻击性犬的,进行重点关注,引导督促养犬人落实安全饲养措施,严管严防。**城市管理领域类日常巡查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以区城市管理局名义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含其他部门划转事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会同镇街共同对各镇街城管执法大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考核及业务培训等。*.牵头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推进城管执法大队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参与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行动,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做好统筹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对派驻执法队员日常工作引起的信访投诉、违法违纪等及时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处理。**交通运输行业 企业检查区交通运输委*.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已备案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已备案汽车维修(含*S店的维修项目)行业的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汽车维修(含*S店的维修项目)等企业开展底数摸排。*.对辖区内汽车维修等企业开展规范经营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统筹实施。*.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统筹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整改。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授权或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 *.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核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防治,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健全应急体系。*.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根据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防治,开展自然灾害日常巡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及时传递灾害预警信息,落实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灾害收集报送、救助安置、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应急救援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镇街、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和安置,开展先期处置、信息报告。*.按照分级原则,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指挥部对突发事件作出的调度与指挥指令。**人民法院委派民事案件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开展 调解工作区法院*.负责案件分流、案件移送、异议处置和多跨处置工作。*.负责对委托(委派)案件的指导,积极主动参与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的化解处置工作。*.负责对法院委托委派的简易民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调解协议,引导当事人申请撤诉。*.针对调解失败的案件移交至法院处理。**疏散安置准备、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和防空警报 维护管理区国防动员办*.组织编制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对新建(含迁建、改建)、拆除警报台进行报批,对警报台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必要的人口疏散演练,检验完善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对辖区已使用人防工程、警报台进行日常巡检。*.制订具体的实施保障计划,做好人口疏散准备工作。**戒毒康复人员尿液、毛发检测区公安分局*.定期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尿液检测。*.定期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毛发检测。*.定期走访辖区社会面吸毒人员。*.做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检测结果,做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审验机动车驾驶证。*.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加强交通警察管理,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参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区公安分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提出建议。*.劝导制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和调解处理现场秩序维护。**查处传销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防范传销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对于查实的传销行为,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提示。*.开展防范传销法律法规宣传。*.发现传销行为立即上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药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依法开展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药品安全责任。*.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上报涉及药品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组织人员参加药品安全培训。*.做好药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矛盾纠纷调解。**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对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依职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参与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及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法行为工作。**消防救援工作区消防救援局*.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拟订消防规划并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参加火灾以外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消防规划,配合做好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五、生态环保(**项)**节约能源监管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节能宣传。*.对节能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区经济信息委:*.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建议。*.建立节能工作协作机制,实行节能统计、税收优惠、监督管理等信息共享,提高节能工作效率。*.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能工作。*.开展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宣传。*.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积极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污染防治监管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检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统一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管辖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开展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对水污染治理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参与检查、执法现场秩序维护。*.参与水污染整治有关矛盾纠纷调解。**大气污染防治 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按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涉及的除外)、环境保护规划、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情况。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区公安分局:负责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对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参与检查、执法现场秩序维护。*.参与大气污染整治有关矛盾纠纷调解。**噪声污染防治 监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拟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对噪声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建立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组织监测,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负责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在商业、文化、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噪音污染治理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参与检查、执法现场秩序维护。*.参与噪音污染整治有关矛盾纠纷调解。**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承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和效果评估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及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停并转迁”等事项提出建议。*.开展污染地块监督管控,开展巡查宣传,防止人群闯入。*.参与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并对报告地块中历史沿革情况进行核实。**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有关的防治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调查,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布局建设规划。*.负责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定期发布全区固体废物种类、产生、处置等信息。*.负责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审核及固体废物行政代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及更新。*.负责对涉及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方面的落后产能淘汰、企业“关停并转迁”等事项提出建议。*.负责重金属污染物和固体废物总量控制和减排项目的具体实施。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职责权限对从事产生、收集、存贮、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活动的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进行查处。*.在区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排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生态环境局,在区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 应急处置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在区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参与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区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维稳与舆情管控。**非自管区市容 环境卫生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通报制度。*.对粪便处理经营单位或管理者进行操作规程、处理技术、维护标准、危险防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全区化粪池气体浓度进行抽查,检查日常管理台帐。*.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宣传。*.通知粪便处理经营单位或管理者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培训。*.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现场秩序维护。*.做好非自管区的粪便处理设施的巡查工作,建立日常管理台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建筑垃圾管理违法行为。**动物防疫检疫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负责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开展强制免疫宣传教育,提供强制免疫服务。*.负责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的其他陆生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无主动物尸体等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接收和通报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预警信息。*.参与流行病学调查的秩序维护、沟通协调工作。**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的巡查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日常巡查,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巡查,发现取土、非法采砂、采石等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并上报。六、城乡建设(**项)**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建设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做好项目包装策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制定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指导各地开展项目建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通过拆除、腾退老旧小区现有空间,整合社区用房、产权置换、征收改建等方式,补建改建一批居民急需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做好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在编制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时要统筹考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对可以享受*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建设条件的给予政策支持。*.统计报送符合嵌入式社区建设的名单。*.做好嵌入式社区相关项目建设的走访、申报工作。*.履行嵌入式社区相关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或参与嵌入式社区相关项目建设。*.鼓励以城区、街道等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开展前期工作。*.组织做好摸排工作。**加速推动全区超充站基础 设施建设区经济信息委*.根据上级要求,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完成超充站建设辖区选址工作,针对主管部门下发的辖区选址信息,进行核实并反馈。*.开展超充建设宣传工作。*.提供企业选址信息、开展居民民意调查及相关解释工作。**自建房安全监管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开展自建房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负责自建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巡查、抽查机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联合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自建房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影响自建房使用安全行为。*.负责协调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意见。*.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且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的,当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开展自建房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开展自建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对被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做好违法行为查处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对辖区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上报。**安置房分房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实施安置房分房工作。*.负责接房费用核查。*.做好分房政策宣传。*.组织被征收人参与分房。**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管理。*.指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全区排水户接管与排水许可验收。*.参与排水户接管与排水许可验收、属地排水管网隐患排查溯源。*.参与问题雨污水排口溯源调查工作。*.参与辖区门面、店铺、小散乱污私接散排等问题的巡查上报。*.参与辖区社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的内部管网养护的监督和管理,加强物业沟通对接。*.参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市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指引,指导全区开展工作。*.推荐行业专家,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评价小组,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将物业服务情况纳入信用管理。组织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组建评价小组,开展评价工作。**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和 安全管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物业管理活动、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外部加层、背包、开挖地下室等违法改扩建以及在建筑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装饰装修材料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区公安分局:依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其他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既有住宅电梯 增设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对项目进行竣工结算评审。*.参与现场踏勘,对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提出初步判断结论。*.对结构安全论证报告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提出审查结论。区市场监管局:*.电梯安装施工前,办理电梯报备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及特种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与用地审查及加装电梯业务指导。*.开展电梯更新改造、增设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增设电梯民意调查工作,对于居民达到“双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接受申请,联系区级部门现场踏勘。*.负责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相关资料公示。*.指导居民开展协商,做好矛盾协调工作。**城市危旧房改造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推进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做好储备项目工作。*.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动态更新、资料归集等工作。*.制定完善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负责实施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监督镇街开展老旧小区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合理落实专营单位、居民等社会投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且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的,当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工作。*.对辖区的城市危旧房进行初排,对可见范围内存在问题隐患的房屋情况进行上报。*.指导社区开展前期入户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做好改造后小区的日常管理。*.对改造后房屋出现的问题收集上报。**城市房屋安全等相关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统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镇街开展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做好C、D级危房房屋所有权人改造意愿及个人产权信息等调查,组织制定城市C、D级危旧房屋改造方案。*.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工作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统筹全区既有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和管理镇街房屋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建有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的排查队伍,收集房屋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数据,建立排查数据台账清单,录入全市监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销号管理,打表推进整治。*.负责限额以上住房和建筑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且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的,会同镇街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开展房屋安全日常防控和宣传工作,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有关台账、开展自查巡查、参与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组织人员撤离,按房屋危险等级参与履行管控措施。*.参与推进辖区城市C、D级危旧房屋改造、腾空、安置、销号等工作,及时更新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各项指标。*.统计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参与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整改房屋隐患。**老旧小区户内燃气自闭阀安装专项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户内燃气自闭阀安装专项工作。*.摸清辖区更换需求,并填报老旧小区户内燃气自闭阀安装统计表。*.反馈居民诉求。**城市体检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技术导则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现场查看、居民反馈等方式收集住房、小区等指标数据。*.及时上报收集的指标数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补偿工作。*.负责书面征求被征收人是否同意征收意见。*.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未经登记建筑调查及认定等工作。*.组织群众参加投票选择评估机构及入户评估等工作。*.开展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公示及收集意见等工作。*.负责制定维稳工作方案及送达分户评估报告,开展风险评估、征收决定公告及初评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集中签约,开展签约及司法程序等后续相关工作。***城乡信息更新和其他数据统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相关信息更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调查和摸排辖区内是否有涉及公园、林地、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并回复情况。*.全面排查并填报造林绿化相关数据。*.全面排查并填报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关数据。*.统计辖区内未确权颁证房屋有关情况并填写统计表。*.对辖区范围内天然洞穴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统计表。*.排查辖区内无合法手续的工业仓储用地并填报相关数据。***公共设施管护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社区公园、游园文体设施场地和设施底数统计,收集全区社区公园和小游园相关情况。*.负责收集区内供水户表改造的需求,对全区供水户表改造需求情况进行统计。*.负责摸排、统计街道辖区内公园、游园文体设施底数,统计辖区内公园和小游园的名称、面积和位置等信息并上报。*.负责对街道辖区内供水户表改造需求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数据。*.对园林绿化市长、区长公开电话交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回复。*.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之间道路等非规划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开展市政区域的绿化带、公园绿地、行道树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行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数字城管系统派发案件至相关部门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结案归档。*.接收市级转派和*****热线的投诉案件,经与投诉人核实诉求后,派发至相关单位处置,并及时做好处置情况反馈。*.负责城管执法数字化单兵系统、网格化指挥调度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时接收数字城管系统及*****热线的案件,在案件处置期限内处理。*.做好城管执法数字化单兵系统的维护管理。*.做好城管执法音视频数据管理。***电动自行车入户、飞线充电 隐患整治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区消防救援局: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存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拒不改正的进行处罚。*.督促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入户、飞线充电隐患排查,对隐患行为人进行劝解,对拒不改正的上报主管部门。 *.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停车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路内停车位设置以及经营权有偿转让,对全区新增路内停车位征求各镇街意见。*.开展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牵头制定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调度和指导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方案贯彻实施,全过程指导停车场开展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错时共享停车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辖区内新增路内停车位设计绘图进行确认以及相关意见进行回复。*.参与实施错时共享停车工作,协调企事业单位进行共享停车布置,加强宣传。*.参与小微停车场建设选址、公示、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参与区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医院周边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七、文化和旅游(*项)***文化旅游 安全管理区文化旅游委*.统筹协调文化旅游安全日常管理。*.负责文化旅游安全工作指导、防范、监管、培训和应急处理。*.牵头开展文化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对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违反文化旅游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处罚。*.开展文化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发现文化旅游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红色资源 保护管理区文化旅游委*.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红色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对红色资源开展抢救性保护和建档收藏工作。*.对破坏红色资源的有关行为进行处罚。*.开展红色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做好重庆工业文化博览园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数字文化 服务工作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开展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维护工作。*.指导做好图书编码入库。*.统筹推广群众文化云平台大渡口区支平台应用。*.开展本辖区数字文化服务工作,做好图书编码入库,开展图书一卡通系统借还书服务。*.开展信息和活动发布、场馆预定等工作。***广播电视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辖区应急广播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开展辖区应急广播日常检查。*.对辖区应急广播基础设施损坏(毁)情况上报。***体育健身场地建设、设施安装和维修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建设体育健身场地。*.负责体育健身器材安装和维修。*.开展体育场地调查、场地情况录入、设施位置核查变更工作。*.做好体育健身器材申报,协调安装点位用电用水,验收器材。*.负责日常巡查体育设施,发现破损及时上报。?图片附件图片附件??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一、经济发展(*项)*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鉴定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工作方式: *.对工业领域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情况进行摸排调查。 *.负责落后工业生产工艺装备鉴定。二、平安法治(*项)*对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工作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号)开展。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开展。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开展。*对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进燃气充装站充气的行政处罚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工作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号)开展。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开展。 *.按照《重庆市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巡查。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方式: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负责开展粮食节约宣传,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粮食消费观。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三、民生服务(**项)*对违规领取**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追缴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工作方式: *.核实违规领取惠老补贴高龄老人(**岁以上)名册。 *.印发追缴通知书。 *.开展追缴工作。*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工作方式: *.通过日常巡查、镇街上报、接受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针对存在问题,派出执法队员现场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工作方式: *.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就业帮扶培训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工作方式: *.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培训需求。 *.制定培训方案。 *.组织实施培训。**门诊费用报销承接部门:区医保局 工作方式: *.受理报销申请。 *.审核费用报销人员信息、报销金额等。 *.完成报销支付。**住院费用报销承接部门:区医保局 工作方式: *.受理报销申请。 *.审核费用报销人员信息、报销金额等。 *.完成报销支付。**出具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承接部门:区司法局 工作方式: *.审核申请人经济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申办范围。 *.为经济状况困难的群众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方式: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 *.对已立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送达法律文书。**非法采砂行为监管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加强河道采砂行为日常巡查。 *.对发现或收到的非法采砂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对未经批准从事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方式: *.对未经批准从事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发现违法行为并予以查处。**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判定、治理工作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方式: *.负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隐患点普查、详查和排查,指导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对排查发现及群众、镇街反映的隐患点进行核实判定,并对已发现的隐患点积极开展治理。**对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作方式: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进行处罚。**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对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按照职责权限对产生、收集、存贮、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活动的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进行查处。**对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以及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制作、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制作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指导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对危险废物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宣传编码登记政策。 *.制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 *.设立登记窗口或网上平台,方便机械所有者进行登记。 *.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对超标准排放油烟的经营单位进行检测。 *.对拒不改正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水环境应急监测。**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对本辖区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督促、协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扩建、改建各类老旧小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负责对实施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行质量监管。 *.定期抽查抽测工程质量。**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监管和使用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对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批。 *.对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摆摊设点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由派驻镇街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依据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视频、图片等证据材料,提出立案申请。 *.区城市管理局对证据材料进行法制审核,作出处罚决定。 *.由派驻镇街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执行处罚决定并结案。**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 *.负责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现场核查。**房屋安全评估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组织对辖区内房屋安全进行摸排。 *.及时对疑似危房的房屋进行鉴定。**自建房安全等级鉴定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对房屋安全进行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 *.对房屋安全鉴定评级,出具报告。**对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对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情况开展检查。 *.负责处置未实施或未竣工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处罚。**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询问案件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做好违法行为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审查,立案查处,制作处罚文书。**对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上的广告画面和字迹陈旧、污损,未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开展日常街面巡查。 *.对未进行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通知责任人整改,明确整改标准和期限。 *.对逾期未整改的进行处罚。**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巡查。 *.对违反规定的,通知责任人整改,明确整改标准和期限。 *.对逾期未整改的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包装、标识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负责对未按照规定包装、标识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负责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委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方式:*.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工作方式: *.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主管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宣传动员艾滋病扩大筛查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工作方式: *.以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扩大检测、治疗随访提质、综合治理、消除母婴传播、防治能力提升“七大行动”为抓手,精准实施艾滋病防控。 *.组织各镇街、各部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精准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强合法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 *.组织实施艾滋病扩大检测行动,提高检测覆盖面,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地区主动筛查。**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工作方式: *.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等综合监督检查。 *.开展托育机构摸底和政策知识宣传等工作。**追回超领、冒领计划生育各类扶助资金、补助资金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工作方式: *.组织开展核实、追缴冒领资金工作。 *.做好人口统筹管理业务应用平台信息录入与维护。**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工作方式: *.委托医疗机构免费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开展避孕药具发放等相关工作。四、平安法治(**项)**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按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工作方式: *.检查消火栓周边环境,及时发现埋压等违法行为。 *.责令违法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消火栓正常使用。**建立微型消防站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工作方式: *.规划微型消防站布局,合理确定微型消防站的位置和数量。 *.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指导。 *.负责组织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对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情况。**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处罚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工作方式: *.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情况,并责令改正。 *.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情况复查,拒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送达处罚文书。**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 *.通过日常巡查、镇街上报、接收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针对存在问题,派出执法队员现场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驾驶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不听劝阻,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工作方式: *.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不听劝阻,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结案。**对擅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影响车辆通行和安全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工作方式: *.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 *.对擅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影响车辆通行和安全的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结案。**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无行驶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工作方式: *.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 *.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无行驶证的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结案。**对货运车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物危及交通安全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工作方式:*.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对货运车辆、拖拉机违反规定载物危及交通安全或者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结案。**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开展日常巡查,对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规划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建成小区内违章建设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通过日常巡查、镇街上报、接收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针对存在问题,派出执法队员开展现场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权限不拆除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按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权限不拆除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期满仍不拆除的情况进行摸排、认定和登记。 *.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未自行拆除的,负责组织专业拆除队伍进行强制拆除。**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期满仍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负责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期满仍不拆除的情况进行摸排、认定和登记。 *.以书面方式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并明确拆除的期限、方式。 *.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未自行拆除的,负责组织专业拆除队伍进行强制拆除。**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罚。 *.做好违法行为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审查,立案查处,制作处罚文书。**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定期开展桥梁或者路灯设施广告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进行处罚。**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含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城市古树名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日常巡查。 *.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含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城市古树名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进行处罚。**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工作方式:*.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进行处罚。**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工作方式:*.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进行处罚。***对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行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对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行为进行处罚。***对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工作方式:*.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对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进行处罚。***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工作方式: *.加强对护路林的日常巡查。 *.受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申请并审批。 *.督促护路林的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收取补种所需费用,代为补种。***涉路施工活动许可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工作方式: *.对城市内的涉路施工活动开展检查。 *.负责涉路施工活动许可。***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照明设施开展检查。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照明设施开展检查。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道路环境开展检查。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开展检查。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对城市建筑物环境开展检查。 *.对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为进行处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方式: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署或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年度检查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督促整改并复查。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生态环保(*项)***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派执法队员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并提出立案申请。 *.对证据进行法制审查,召开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 *.制作、送达处罚文书,开展违法行为复查,负责处置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形。***未经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派执法队员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 *.对未经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方式: *.派执法队员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 *.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方式: *.派执法队员现场检查,开展调查、笔录、视频取证。 *.按相关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处置。?图片附件图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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