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王建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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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古城区金甲下段总站小区南片***幢*-***号。房产证书号为:云(****)古城区不动产权第*******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办证材料送达我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勇(王枫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