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母婴专业陪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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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执行编号: ZHZB**-**** 首次公示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号 联系人: 窦老师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号“重牧硅谷-星创天地”B***室 经办人名称: 陈老师 联系电话: ***-******** 更正事项: 一、采购文件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中的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开标时间变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询价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