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信创云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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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信创云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三)安全服务建设内容”详见公告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五)政务外网基础网络安全服务”详见公告附件新增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十、投标报价”详见公告附件《乐清市信创云服务目录价格表》“三、大运维服务”中新增“本地数据中心数据备份服务”目录价格,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中“一、说明”**、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一方应符合采购单位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与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单位名称),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其他部位须签字或盖章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其人员签字。**、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与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单位名称),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其他部位须签字或盖章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其人员签字。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乐清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与千帆东路交叉口****工程楼A区*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乐清市信创云服务采购更正公告及附件.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