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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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内财购准字(电子)[****]*****号”批准,******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拟对其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一)项 目 名 称:专用设备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号项 目 编 号:NMAC******采 购 预 算:***.**万元资 金 来 源:国库集中支付(二) 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包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光释光断代仪*套*循环水真空泵等*批*离子色谱仪等*批以上项目共*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分别投标,但必需整包投标。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是目前市场上最新配置的产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元),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三)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四)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建议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产品实行许可证制的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属强制认证的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包、第三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主要货物制造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 年* 月 ** 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下午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标书购买需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制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七、购买标书及开标地点:******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兴安丽景*号楼***室八、联系方式(一) 采 购 人:内蒙古师范大学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号邮 箱:nmgsdlj@***.com邮 编:******(二) 招标代理:******联 系 人:宋文茹 电 话:***********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兴安丽景*号楼***室邮 箱:aochenzhaobiao@sina.com邮 编:******(三) 银行信息:购买标书款可汇入此行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户 名:******帐 号:************行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