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公安局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威远县2025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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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的规定,决定对全县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县域内威远河、镇西河、新场河、龙会河、达木河、花园河、乌龙河、鱼溪河、麻柳河、龙结河、中溪河、旭水河、越溪河、小越溪河、沙河等河道干流及其支流。 二、禁渔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 三、禁渔规定:在禁渔范围禁止开展下列活动。 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垂钓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水禽放养和其他影响鱼类增殖的活动;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天然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天然水域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 四、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禁渔规定,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对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以下单位举报。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公安局: ****-***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此通告!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威远县公安局 威远县交通运输局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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