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综合财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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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WL-*******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开选取综合财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运河街道体育馆东南角门面房***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泗县******公开选取综合财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公开选取综合财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负责******指定的**家公司财务工作方面的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协助泗县******指定的**家公司在账务处理、重大经济事项分析、税务咨询与处理、成本分析与控制、财务风险评估、年度预算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他综合财务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展工作。
服务期:***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号*#楼*层,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
地 址:泗县海鸟大酒店*楼
联系方式:杨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