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会议陈列馆改扩建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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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中 标 公 示工程名称遵义会议陈列馆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人遵义会议纪念馆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杨建明 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前(集团)******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龚学军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张大全报价:*********.**元公示期至****年*月**-****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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