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13年度宁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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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长令第**号)和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按照《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县级所属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在赤峰市及宁城县城区注册登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ZC****——F***(第一包)二、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宁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三、项目内容: ****年度宁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包括各档各类轿车、面包车、越野车、客货车、载重车等)定点维修项目。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汽车维修能力及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 在赤峰市区内或宁城县天义镇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 满足国家汽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的一类、二类及由运输管理部门推荐的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其中,一类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生产厂房面积***平米(含)以上,停车场面积***平米(含)以上;二类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生产厂房面积***平米(含)以上,停车场面积***平米(含)以上;三类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生产厂房面积***平米(含)以上,停车场面积***平米(含)以上;(*) 持有《道路经营许可证》;(*) 提供的所有配件及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至少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日上午*:**-**:**,下午*:**-*:**。六、报名地点: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县政府采购中心****室,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经营许可证,企业与财务人员的聘任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室。七、组织单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八、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 于丽玲 马波然联系电话:****-*******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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