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沿河县2013年教师公租房工程(三标段:土地坳镇中心完小、土地坳镇五谷完小、土地坳镇蒲溪完小、泉坝乡中心完小、泉坝乡初级中学、泉坝乡捷克完小、思渠镇银池小学、新景乡中心完小教师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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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项目: 沿河县****年教师公租房工程(三标段:土地坳镇中心完小、土地坳镇五谷完小、土地坳镇蒲溪完小、泉坝乡中心完小、泉坝乡初级中学、泉坝乡捷克完小、思渠镇银池小学、新景乡中心完小教师公租房) 招 标 人: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代理机构: 贵州******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 沿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侯选人: ******          总 分:**.**分项目经理或总监:何正彬 报 价:****.******万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贵******          总 分:**.**分项目经理或总监:谭永国           报 价:****.******万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总 分:**.**分项目经理或总监:代传进报 价:****.******万元  公示期 ****年 *月**日至****年* 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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